关干进一步加强每周六晚学生管理的
2016-02-28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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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学期自开学以来,每周六晚学生无假外出甚至彻夜不归现象特别严重并呈上升趋势。在学生安全等方面存在极大隐患。为有效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学生 管理工作。学生科遵照校党总支会议精神,会同训练科、教务科的积极意见和良好建议,在全校各部门大力配合下,依据我校实际情况,周六面对我校学生开放有关 场所并组织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最大限度地丰富在校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并于3月18日“三方”联系会议研究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每周六晚学生管理的办法(试行)札现公布如下,望全校学生遵照执行。 一、凡兰州市(红古区、皋兰县、永登县、榆中县除外)学生,周六下训后必须离校回家,周日晚点名时准时返校报到
二、非兰州市(包括红古区、皋兰县、永登县、榆中县)学生,周六下训后不得离校外出。有事需外出办理者必须持有教练员签字假条交学生科值班老师处后方可离校,并在规定时搁返校不得超期·不妇或在外留宿。 母·—墩
三、有亲属在兰的外地学生在周六需探亲者,必须持有教练员签字假条报学生科批准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方可离校。周日晚点名时准时返校,并向学生科上交所访亲属关于其在家的相关证明。
四、周六学生因突发事件(如突发急性病症等)需外出者必须汇报值班领导或老师,经批准后方可离校,不得擅自离校。
五、严禁学生在晚查房结束后私自外出的现象发生。
六、严禁我校学生在宿舍留宿他人或在宿舍有抽烟、酗酒等违纪现象发生。
七、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甚至有非法同居等违纪现象发生。
八、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我校在册学生学校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查看处分。对情节严重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或开除学籍处分。
九、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我校预科年级学生学校不再录取入我校,并劝其离校。
十、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